融资融券

集中度

信用账户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标准

集中度(指客户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或某类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担保物价值的比例)控制标准具体如下

类别

维持担保比例

区间

个股集中度

分组

集中度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E类

一般股票

大于300%(含)

100%

100%

100%

80%

40%

50%

200%(含)-300%

100%

100%

100%

60%

30%

40%

150%(含)-200%

100%

100%

70%

40%

20%

30%

小于150%

100%

70%

50%

30%

10%

20%

单一担保物比例股票

小于300%(含)

70%


备注:

1.ABCDE类证券为本公司划分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类型,详见公司官网“融资融券-公示信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栏目,根据投资者的维持担保比例情况,实施差异化集中度控制;

2.单一担保物比例股票指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单一股票作为信用账户担保物总量占其上市可流通量的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单一担保物比例股票名单详见公司官网“融资融券-公示信息-单一担保物比例股票”栏目

3.信用账户无负债时不受上述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控制;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禁止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担保品买入;

4.债券类(上海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基金类担保品无集中度要求;

5.上述集中度指标有重叠的,取低者控制;

以上为我公司持仓集中度控制标准,除担保品转入外,您将无法通过担保品买入(信用买入)、融资买入等方式对已超出或委托后可能超出集中度控制的证券或该类证券进行买入委托申报,但并不影响其他证券的委托。请您注意关注信用账户的持仓集中度情况,谨慎安排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