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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夜市委托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江海证券 0

为提升客户体验,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我公司将于20241118日起开通夜市委托业务。夜市委托期间,我公司可接受客户下一交易日的预委托,并于下一交易日将存储指令发送到证券交易所。

 

夜市委托业务规则如下:

 

一、夜市委托时间

 

至周19:00:00-24:00:00(不含);

夜市委托时间内发生的委托计入下一交易日,且在下一交易日的15:00:00前有效;

00:00:00后系统接受当日交易委托。

 

二、夜市委托方式

 

网上交易委托、电话委托、手机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

 

三、夜市委托品种

 

普通账户的上海、深圳股票基金买卖交易

系统初始化后(非清算状态)可支持北交所、信用账户等交易委托

 

、特别声明

1.夜市委托只适用于上海、深圳交易所普通账户下单,不适用于新股申购、债券交易系统清算完毕初始化后可支持北交所、信用账户等交易委托;该功能存在因恢复清算等原因导致委托无效的情况,不保证委托一定成功,请您务必于开市期间及时查询交易所委托回报结果

 

2.如果遇到技术系统升级、清算延迟法定节假日等原因,夜市委托有可能会出现推迟或暂停提供服务的情况。

 

3.客户夜市委托期间发生的委托计入下一交易日,应遵守下一交易日适用的业务规则及限制,存在夜市委托不符合下一交易日业务规则而无法成交的可能。

 

4.因夜市委托期间交易所无行情揭示服务,请客户参考个股最新收盘价格并根据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有关委托价格限制的规定自行确定有效的委托价格,并于下一交易日开市期间查看夜市委托回报结果。夜市委托证券如遇到下一交易日全天停牌,则该笔委托作废单处理。

 

5.夜市委托验证客户账户内资金或证券是以夜市委托下单时我司交易系统记录的该账户内的可用资金或可用证券数据为准。发生夜市委托可用资金或者可用证券不足导致委托被撤销的,由客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下一交易日账户清算透支,客户须在交易当日内补足差额。

 

6.客户如当天有新股中签缴款,应确保在账户内预留足额缴款资金,若在当日清算完成前因申报夜市委托而占用缴款资金,会影响客户新股中签缴款。因客户申报夜市委托导致新股中签缴款失败的,由客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特殊证券代码(包括但不限于新股申购首日、增发首日、配股首日、除权除息日等业务对应的代码)须在下一交易日我公司成功接收交易所行情代码库后才能进行委托。

 

8.客户应清楚夜市委托会因下一交易日股票价格涨跌而导致的投资风险。

 

9.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需在交易时间段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开通相关业务权限后,方可在夜市委托环节进行委托申报。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夜市委托申报为无效委托。

 

10.如出现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时,有可能导致夜市委托数据无效或丢失,将不能报送至交易所。

 

11.本公告内未涉及到的业务规则,以交易所相关规则为准。客户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交易规则和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自主决策,理性投资。

 

12.客户一旦使用夜市委托功能,即表明其对我公司夜市委托业务规则的同意。若客户不同意我公司夜市委托业务规则,请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交易委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