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

介绍业务范围

一、客户、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三者的委托关系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接受江海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 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客户不存在基于期货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江海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基于期货经纪合同直接对客户承担责任。

二、中间介绍业务范围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