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

期货保证金存管

江海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已在具有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客户保证金专户,所有客户保证金专用账户均已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了封闭式运行,并按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http://www.cfmmc.com)和期货监管机构备案。客户在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后,同时可取得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用户名和密码,客户所有在期货公司的资金和结算信息都可以在该中心查询到。中心信息来源为各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三方数据进行校对,从而保证了客户资金和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01

    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开立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期货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客户可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但一家结算银行只能登记一个期货结算账户。

  • 02

    客户使用期货结算账户办理期货交易出入金之前,需在江海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登记,并经江海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备为客户指定期货结算账户。客户变更期货结算账户,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 03

    客户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必须通过指定期货结算账户划转,客户向期货公司办理资金划转时必须以同行转账的形式进行,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